海口一水果店“缺斤短两”多收了30元 市场监管部门:罚2000元


原标题:海口一水果店“缺斤短两”多收了30元 市场监管部门:罚2000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月29日消息(记者 蒙健)1月2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海口美兰区老果农水果店因使用的电子秤无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和铅封,且以未去除秤盘重量称重的作弊方式称重商品,缺斤短两,被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据介绍,2023年12月12日上午,有市民投诉反映称,其花费700多元在海口美兰老果农水果店(大顶村2号)购买水果,在现场发现商家在电子秤具上“动手脚”,要求职能部门查处。

在接到该投诉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来到演丰镇美兰墟大顶村的海口美兰老果农水果店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水果店收银台前的地板上摆放多种热带水果,中间有一台电子秤具,名称为跃进牌计价秤,型号为ACS-30Kg型(GH-022750),该秤具没有海南省计量所的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和铅封。

执法人员在对该型秤具进行校核时,使用重量为500克的标准砝码进行校核,显示550克,误差为50克。执法人员重启电源后再次使用重量为500克的标准砝码进行校核,显示500克,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经执法人员调查查明,海口美兰区老果农水果店使用的计量器具(跃进牌电子计价秤)系从一个烧烤店转让购买,未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执法人员现场校核时发现误差为50克。投诉人在该店共购买了2种商品,芒果和凤梨。分两次购买,第一次于2023年12月10日购买了芒果21.88公斤,芒果销售价为16元一公斤,第一次购买时没有缺斤短两行为;第二次于2023年12月11日购买凤梨26.36公斤,凤梨销售价为14元一公斤,该水果店以未去除秤盘重量称重的作弊方式称重商品,导致商品的实际重量与称出的重量不符,缺斤短两,多收取了投诉人2.15公斤凤梨的货款,共3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美兰区老果农水果店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依法对该店予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2000元。(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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