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管理要交费吗?


原标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管理要交费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沪人社力〔2015〕468号)的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免费服务。因此,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档案、提供开具档案相关证明等服务都是免费的。

什么情形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呢?

根据规定以下八种情形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转递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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