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8月26日前须自行拆除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违者最高罚5万元


原标题:澄迈:8月26日前须自行拆除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违者最高罚5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2日消息(记者 石祖波)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8月2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知,决定对澄迈县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具体如下:

一、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8月21日)起,凡在澄迈县内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须在2020年8月26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没收其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澄迈县旅文局发布通知。记者石祖波 摄(石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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